教育部专家:“取消普职分流”系误读,未来职业教育体系将更加健全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教育部专家:“取消普职分流”系误读,未来职业教育体系将更加健全

  近日,网上有关“5月1日起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消息广泛流传,有网友理解为大幅提高普高率,甚至取消中职,在高中阶段只办普高。

  “这显然是误读、误传。”4月26日,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主任张家勇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比修订前,只是对普职分流做了更准确、更科学、更贴近实际的表述。这并不意味着取消初中后普职分流、压缩中职教育发展空间,或大幅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地位不会发生任何改变,仍将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

  “普职分流”改为“协调发展”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内容更加充实。

  在2021年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中,对“普职分流”的规划是: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而最终版本中,明确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普职分流的描述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因此,有网友和部分自媒体解读为“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

  专家:中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地位不会改变

  不提“分流”,是否等同取消“普职分流政策”?

  张家勇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条款的修订,是在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中职教育重新定位、职业教育本科稳步发展、专业学位规模快速提升的新时代背景下做出的及时且必要的调整。

  “普职分流不再是以初中后为重点,而是在初中后、高中后、专科后、本科后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统筹推进。”张家勇强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取消初中后职普分流、压缩中职教育发展空间,或大幅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地位不会发生任何改变,仍将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

  张家勇认为,未来,普职融通、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将更加健全,职业教育发展将有更广阔、更美好、更稳定的前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将自成体系、更加具有吸引力和社会适应性。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对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对缓解家长教育焦虑也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双减”工作持续推进。

  教育部定调:有必要坚持“普职分流”

  近年来,在地方“两会”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引发了很多关注。

  对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2月23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既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通道。同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

  陈子季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一方面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要提升中职办学条件,畅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

  更多职业学校毕业生将接受本科教育

  记者注意到,对于备受瞩目的职业本科教育,教育部今年将抓三件事。

  首先,制定指导意见,明确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办学体制,引导学校在内涵上下功夫,提升办学质量。

  其次,完善职业本科学校设置标准和专业设置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

  最后,以部省合建方式“小切口”“大支持”,遴选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职业本科教育示范学校,打造标杆、提振信心、改变形象、蹚出路子。

  据了解,目前全国专升本的比例已达20%,下一步,将力争让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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